深人社发〔2022〕5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以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核定标准,现就我市2022年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通知如下: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深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10795元/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按省同期计发基数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24日
索引号: | 114403006955832485/2022-0094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2-10-24 |
名称: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22年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 | ||
文号: | 深人社发〔2022〕51号 | 发布日期: | 2022-11-01 |
主题词: | 文件状态: | 现行有效 |
深人社发〔2022〕5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以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核定标准,现就我市2022年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通知如下: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深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10795元/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按省同期计发基数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