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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55832485/2024-0152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12-16
名称: 关于公布深圳市2024年第3季度被垫付欠薪用人单位情况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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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深圳市2024年第3季度被垫付欠薪用人单位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12-16  浏览次数:-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二条等规定,欠薪单位被依法受理破产申请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隐匿逃逸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启动欠薪保障基金先行垫付员工工资。现将2024年第3季度被垫付欠薪的用人单位情况予以通告。

  政府相关机构已将隐匿或逃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录入我市企业或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并按规定将欠薪逃匿案件移送司法部门。欠薪隐匿或逃逸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应当主动到所在区(新区)人力资源部门接受处理,人力资源部门将向被垫付欠薪的用人单位追偿欠薪。

  欢迎广大市民举报有关情况,举报电话:12333。

  附件:2024年第3季度被垫付欠薪用人单位情况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

1.2024年第3季度被垫付欠薪用人单位情况.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