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补贴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下列人员: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
2.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
(二)补贴条件
参加创办企业培训和创业实训的,在报名缴费时应当符合补贴对象要求,考核合格后可申请相应创业培训补贴。
参加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的,在创办初创企业时应当符合补贴对象要求。
(三)补贴标准
创办企业培训补贴每人最高1000元,创业实训补贴每人最高2500元。实际培训收费低于最高限额的,据实补贴。
每项补贴只可申请享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