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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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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5-04-16
名称: 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合格后如何报销培训费用及鉴定考核费?
文号: 发布日期: 201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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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合格后如何报销培训费用及鉴定考核费?

发布日期:2015-04-16  浏览次数:-
  答:(1)失业人员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自领取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受理备案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80%的职业培训补贴和全额技能鉴定补贴,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② 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③《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申请表》(附件2);   ④《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备案表》下联;   ⑤ 技能鉴定考核交款凭证;   ⑥申请人银行帐号。   失业人员以居住地申请补贴的,还需提供房产证明或其他居住证明;   失业人员通过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自领取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应在办理就业登记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受理备案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剩余的20%的职业培训补贴,并提交以下资料:《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申请表》、就业登记证明资料;   正式就业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就业登记信息表》;   灵活就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灵活就业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