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有何法律后果?
发布日期:2015-10-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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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15-10-20 | |
名称: |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有何法律后果?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5-10-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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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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