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员工离职后,能否享受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
发布日期:2010-04-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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