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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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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0-04-26
名称: 员工离职后,能否享受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
文号: 发布日期: 201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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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后,能否享受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

发布日期:2010-04-26  浏览次数:-

  答:《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