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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4-10-14
名称: (劳动合同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何时签订劳动合同?
文号: 发布日期: 201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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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何时签订劳动合同?

发布日期:2014-10-14  浏览次数:-
  答:《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经协商未能就续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但依法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