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职鉴办〔2013〕12号
各有关单位、考生: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眼镜定配工等11个工种具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条件,我办决定从2013年度第二批社会化职业技能开始接受考生报考相关工种,具体工种名单及等级见下表。
工种名称 |
等级 |
眼镜定配工(03-804) |
初级、中级、高级 |
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21-057) |
初级、中级、高级 |
装潢美术设计员(22-807) |
初级、中级、高级 |
食品检验工(糖果糕点检验)(30-242) |
初级、中级、高级 |
食品检验工(啤酒检验)(30-245) |
初级、中级、高级 |
保险理赔员(46-027) |
初级、中级、高级 |
风景园林工程技术员(13-101) |
初级、中级、高级 |
二手车鉴定评价师(46-549) |
中级、高级 |
印品整饰工(29-851) |
初级、中级、高级 |
船舶管系工(37-009) |
初级、中级、高级 |
录音师(23-052) |
初级、中级、高级 |
特此通知。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