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劳学〔2012〕001号
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科):
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加深,现代企业竞争已逐步升级为人才的竞争,人力资源管理成为企业在商场上生存的关键。国家人社部于2003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企业的广泛认可,是从事人力资源职业的行业准入资格和企业内部人员晋升和持证上岗的依据。为方便开展工作,经研究,该职业资格在深圳市的招生宣传和培训组织工作委托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承担。
为满足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能力的提升和专业队伍建设的要求,我会拟于3月—4月举办2012年上半年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前培训辅导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课程内容共分六大模块:(1)人力资源规划;(2)招聘与配置;(3)培训与开发;(4)绩效考核与评价;(5)薪酬与福利管理;(6)劳动关系。
我们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要求进行授课,并采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编的教材。
二、培训师资
由省内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人力资源考评人员授课辅导。
三、培训对象
正在或有志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在职人员或本科以上学历的在校毕业生(人力资源专业)。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2年3-4月,准确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1707室
五、考试时间
2012年05月20日(全国统考)。
六、培训证书
经培训并通过全国统考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发全国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咨询单位: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七、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对照申报条件(附件1),填报《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 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
(2) 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一份;
(3) 大一寸黑白光面照片4张;
(4) 申请表一份。
2、全年接受报名,额满开班。请组织报名的单位或个人于3月1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直接送交或用快递形式寄送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培训部。
八、联系方式
委托培训单位: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1707室
邮编:518031
联系人及电话:
徐老师:(0755)25942963、25895905 、13480655999
李老师:(0755)25985152、25985330 、13714614497
传 真:(0755)25942963
邮 箱:lim@sz-fesco.com
网 址:深圳外服(www.sz-fesco.com/)
附件:1、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2、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
3、报名回执
4、工作年限证明
广东劳动学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附件:
3.报名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