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现就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举办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优秀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高层次培训学习或创业交流考察,提升初创企业经营者管理能力。
二、采购项目标的
举办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班一期,培训人数40人,补贴标准为每人5000元,按实际培训合格且符合政策补贴要求人数支付。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公告其他内容,并响应招标、愿意参与竞争的法人,均可参加本次招标: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以及取得本市人力资源部门或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并进行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培训教育机构;
3、有2名及以上具有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咨询师或创业培训资质的专职教师,且专职教师与本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
4、凡在禁止参加深圳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四、采购需求
(一)本次培训招生对象为如下人员:
1.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本人为企业创办人;
2.目前所创办的企业经营正常,有纳税记录;
3.身份要求:
(1) 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在校学生和休学期内学生(含港澳籍)。
(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含港澳籍),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以上身份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9月30日)
(3) 具有本市户籍下列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
(4)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港澳居民。
每户初创企业参加培训的人员不超过1名。
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带动就业效果好且创业历程具有较好示范作用的初创企业经营者。获得过创业比赛奖项或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受过有关部门表彰(评选为创业先进典型者)或已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可优先选择。
(二)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执行时间
2020年9月20日-11月15日。
2、培训内容
以培育和提升初创企业发展优势和竞争力为目标,紧紧围绕初创企业经营管理实际需求,设置宏观形势与政策、企业经营管理、市场拓展等基础课程,并结合初创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行业发展前沿、大数据及“互联网+”等新兴技术设置特色培训课程。
3、培训方式
坚持集中培训与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培训方式:
(1)集中授课。邀请高校知名教授、实战专家、企业精英等面授基础理论、实战操作技能等课程。
(2)参观考察。选择知名企业、专业机构或学员企业进行参访交流与实地案例学习等,拓宽学员知识视野。
(3)交流对接。举办论坛、沙龙、项目路演等活动,邀请知名企业家、风险投资机构负责人等参加,交流分享创业历程和经营管理经验,拓宽信息和资源渠道,搭建对接合作平台。
4、授课要求
(1)每期培训人数不超过40人。
(2)集中授课时间累计不少于24个学时,组织参观考察类活动不少于2次,组织交流对接类活动不少于2场次。集中授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工作日晚上或周末,3周内完成培训。
(3)集中授课地点一般在承办机构所在地。
(三)具体要求
投标人需拟定培训项目方案,同时考虑但不仅限于以下因素:
1、培训课程主题及内容介绍
拟定能力提升培训期间课程安排及相应主讲内容,要求内容丰富且具有创业视角,课程讲授与互动交流相结合,保证主讲课程能够真正帮助创业者提升创业能力。
2、项目执行流程及可行性
通过聘请讲师集中授课、1对1指导,要求拟定整体培训流程规划及研讨主题设计,在保证培训课程内容丰富的同时提高创业者的参与度。
3、授课师资团队实力和背景
提交授课老师简介,含学历、授课经历、专长、授课特色等介绍。
(四)配套服务
1、提供助教。培训过程中应全程有助教参与,负责讲师及学员行程安排、讲师及学员沟通、课程讲授、摄影摄像、应急情况处理、调查问卷收集等工作,助教应要求有沟通协调经验与能力、遵守采购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要求,无故违反或拒不遵守的视为服务履行不合格,同时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更换助教。
2、提供摄影摄像。培训过程中进行专业摄影摄像;培训后10天内,提交能力提升培训影像材料的光盘(包括录像和相片),所有影像资料所有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3、满意度调查。项目结束后5天内,提交创业者对能力提升培训的满意度调研报告,从课程内容、讲师表现、培训设施及食宿条件等维度考核培训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4、提交培训总结。项目结束后3天内,提交培训实施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培训的组织实施、授课内容、现场安排等各个方面,工作总结应结构清晰、条理明晰、语言精练、数据准确、突出重点和亮点。
(五)工作实施保障
1、组织保障
(1)中标单位中标后3个自然日内,向采购单位提供包括培训计划书及培训费用概算(预算)等,培训安排以自然日为细化单位,列出每日工作内容和目标。
(2)根据工作方案安排,中标单位中标后3个自然日成立培训实施工作机构,机构各小组应职责明确、分工合理,任务安排到位。整个团队运作高效,对采购单位提出的工作要求,在不晚于第二天内作出积极正面响应。
2、安全保障
(1)负责落实培训过程中现场应急医疗、消防措施及相关专业人员,做好应急医疗保障和消防工作。
(2)合理疏导培训现场人流,有效管理秩序,确保培训活动安全有序。
(六)其他要求
1、培训项目实施均以采购单位名义举办,各种宣传及印刷、印制品等均采用采购单位统一提供的服务标识,培训全程接受采购单位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与能力提升培训有关的数据资料和分析成果所有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2、采购单位将按工作要求分阶段进行采购项目的检查验收,如果发现与采购要求不符或与中标文件不符等问题,中标人应当按要求采取补救处理措施,并承担相关质量保证责任。
3、对于在培训筹备、举办期间突发且与培训有关的工作内容,但未在招标文件中体现与明确的,中标方有义务配合采购方开展相关工作。
4、中标单位主动配合采购方做好学员考勤和教学管理工作。学生对讲师满意度应达到90%以上。平均到课率≥80%的,按100%支付补贴;50%≤平均到课率<80%的,按30%支付补贴;平均到课率<50%的,不支付补贴。
5、中标单位存在下列任何之一行为的,采购单位将向我中心出具评价备案,该备案将有可能影响或直接降低中标单位参加相关竞标活动的投标评分。
(1)未按约定履行合同;
(2)在履行合同中不予以配合;
(3)不按期提交相关材料;
(4)在绩效审查等相关工作中不予以配合等。
6、注意事项
(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场地预订与授课讲师除外)。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3)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技术参数和各项要求的响应应是列出具体内容。如果投标人只注明“符合”或“满足”,将被视为“不符合”,并可能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
(一)投标响应。
凡对招标需求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0年9月5日18:00时前,向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发出正式投标函,投标函以传真件为准,传真号:0755-82132993。
(二)投标资料递交。
截止时间是2020年9月10日上午12:00前。投标人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标书(密封条上加盖单位公章)按要求送达或邮寄至福田区八卦二路劳动就业大厦609室阳先生,不符合规定的标书不予受理。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9月10日下午14:00。
2、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劳动就业大厦7楼会议室。
(四)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由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自行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采购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5人组成。采用综合评标法。由我中心评标小组对照《项目标书评分表》打分,分数最高者为中标单位。评标结果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网站公示3天。
(五)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表
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8月25日
附件:
1.投标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