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名称
2021年度全市劳务派遣统计调查工作项目。
二、采购项目概况
开展全市劳务派遣单位情况统计调查,形成每季度情况统计表和半年度、全年度调查报告。
(一)统计调查对象为:
1.全市持有深圳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办理备案手续的分支机构。每次有效统计调查劳务派遣单位约为1200家。
2.用工单位及被派遣劳动者等群体。在年度调查时,选取不少于50家用工单位及500名被派遣劳动者等群体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总体评价问卷调查。
(二)统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劳务派遣单位情况,包括数量、性质、区域分布、经营模式、企业规模,从业人员的数量、行业营业收入、代收代付费用、税费缴纳等;二是用工单位情况,包括数量、性质、行业分布、三性用工、超比例用工等情况;三是被派遣劳动者情况,包括数量、地域流向、区域流向、行业流向、企业流向、性别比例、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等基本情况,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支付工资等反映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情况。四是社会效果评价,包括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等群体对劳务派遣市场的经营服务行为进行评价。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
四、统计调查方式
采取问卷调查、走访、座谈会等方法开展劳务派遣统计调查工作。在数据采集过程中,通过书面通知和跟踪、督促、答疑等工作,保证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对参与调查的正确态度和所填数据的真实性,对回收数据进行逻辑性和有效性审核分析。通过以上流程,确保数据信息准确性和全面性。聘请行业专家对形成的半年度、全年度调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和论证,确保报告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五、服务要求
(一)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完成上季度的报表统计工作。对每季度的劳务派遣企业用工及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形成统计报表。
(二)第一、三季度需完成年度和半年度调查报告,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通知填报调查问卷。通过各渠道通知、督促我市劳务派遣单位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调查问卷的填报工作。进行年度调查时,需进行用工单位及被派遣劳动者等群体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总体评价问卷调查。
第二阶段:数据整理及走访、座谈。审核企业填报数据、通知企业核对数据、最后汇总为各类数据表格。对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或现象,赴企业走访,实地调查,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
第三阶段:报告撰写及成果论证。在调查开始后1个半月内,完成全市及11个区的劳务派遣用工情况统计表,通过对调查所得的数据进行整理、统计、分析,形成我市劳务派遣市场用工情况分析报告。并召开专家论证座谈会,对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尽可能做到与其他一线城市进行同行业比较,并提出有建设性的对策建议。在条件成熟时,将统计结果与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的同行业数据进行比较分析,为深圳市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提供参考。
(二)本项目预算人民币176250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可按照问卷调查、数据整理、季度报表分析、报告撰写、专家指导论证等项目列明,响应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
(三)响应材料一式三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
六、公告期限
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5日。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响应供应商于2021年1月25日(星期一)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6002室。
八、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755-88123285。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