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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55832485/2021-0079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10-08
名称: 关于2021年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温馨提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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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1-10-12  浏览次数:-

参保单位:

  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续实施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深人社发〔2021〕26号)关于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规定,我局已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第一次免申请受理,贵单位可通过“稳岗补贴办理结果”功能查看2021年度稳岗补贴金额以及办理进度,如对办理结果有疑问,可至参保所属地社保分局失业科咨询。

  特别提醒:2021年普惠性稳岗返还资金的参保单位须严格按规定的用途使用稳岗返还资金,即返还的稳岗资金需用于本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