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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55832485/2021-0106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12-31
名称: 2021年度生活护理费调整范围和调整时间?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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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生活护理费调整范围和调整时间?

发布日期:2022-01-04  浏览次数:-

  答: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1年度我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发放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20号),2020年12月31日(含本日)前享受生活护理费且在2021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生活护理费的人员,从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本通知调整其生活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