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55832485/2022-0005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01-25
名称: 劳动者请求新冠肺炎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期间的工资报酬,应如何处理?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25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劳动者请求新冠肺炎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期间的工资报酬,应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2-01-25  浏览次数:-

  答复: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新冠肺炎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期间的工资报酬,应予支持。劳动者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规定,导致被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劳动者请求该期间工资报酬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