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鹏城英才计划”的意见〉的通知》(深发〔2018〕10号)精神,根据《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办法》(深人社规〔2016〕16号)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深人社规〔2021〕9号),经申报受理、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社会公示等评选程序,于海军等10名同志被评为2022年度深圳市“鹏城工匠”。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度深圳市“鹏城工匠”名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