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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及有关事项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19 09:35:03

  根据《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有关要求,现将资格审核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本次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资格审核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按照笔试成绩将考生分为A、B、C类。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招录职位面试名额(招录人数3倍)之内的考生。A类考生为面试对象。

  B类:指笔试成绩合格,排名在招录职位面试名额之外、招录人数8倍之内的考生。B类考生为资格审核递补人选。

  C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但排名在B类考生之后或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C类考生不具备资格审核资格。

  二、资格审核方式

  本次资格审核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请全部A类、B类考生对照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准备资格审核材料,将材料扫描或拍照转换为图片文件(JPG或PNG格式),在规定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系统上传。《考生资格审核环节操作指南》见附件1,请务必仔细阅读。

  三、材料上传有关要求

  (一)时间要求

  本次资格审核分阶段分类审核,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材料上传。未在指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材料的,资格审核不通过。

  第一阶段:5月20日9:00至5月24日18:00。在此期间,请全部A类、B类考生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资格审核材料电子图片(JPG或PNG格式)。5月24日18:00之后,上传材料功能关闭,考生将不能上传任何材料。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审核资格。

  第二阶段:5月25日9:00至5月29日18:00。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在此阶段,招聘单位可能会退回要求考生补充上传相关材料。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留意报名系统的相关结论。补传资料应按照系统审核意见中所要求的时限进行补充,未按时限补充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核资格。

  第二阶段审核结果初定于5月30日通过报名系统发布。

  第三阶段:第二阶段审核结果发布至6月2日18:00。第二阶段结束后,A类考生出现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放弃的,面试名额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可从B类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确定为资格审核递补对象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留意报名系统的相关结论。职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达到面试名额或B类考生全部递补或招聘单位认为无需递补的,材料审查完毕,不再递补。

  第三阶段审核结果初定于6月2日通过报名系统发布。

  (二)上传材料格式要求

  报考人员上传的资格审核材料必须齐全、清晰可辨认且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需上传的材料及有关说明可参看《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中附件3《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有关问题的解答》。

  1.图片格式要求:图片统一要求为JPG或PNG格式,黑白或彩色均可,图片应清晰可见,单个图片文件大小不能超过500KB,最佳大小可以控制在300KB左右,建议不低于100KB。原始材料为纸质打印件的,每张图片最多只能包含一页A4纸的内容。

  2.材料内容要求:完成上传后应及时点击“保存材料”按钮,保存后可查看图片,核实图片方向、内容是否正确,图片中的关键信息是否清晰可辨认,如有问题需删除后重新上传。在规定的资格审核材料上传时间段内,考生未点击“提交”前,考生可查看、删除及上传资格审核材料。上传时间截止或考生点击“提交”后,只能查看但不能进行其他操作。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材料上传并点击“提交”,未及时提交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审核资格。

  (三)各栏目具体要求

  1.身份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上传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面、反面。图片须能清晰辨别出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头像等信息。港澳籍考生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并上传“本人无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的其他国籍,无内地户籍”的个人声明。

  2.学历学位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上传考生本人大专及以上所有学历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学生证、成绩单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除前述材料外,以下情形还须增加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1)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件。此类人员的毕业时间以国(境)外学位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2)所学专业未列入《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3)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就读院校提供的地方班就读证明。

  (4)经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上传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5)2021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2021、2022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2021、2022年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2),并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暂缓就业协议、档案保管证明、未就业证明、离职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及附件内容,严格按要求和系统操作指引上传材料。未在指定的时间上传、补传资格审核材料,或者上传的资格审核材料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资格审核不通过。

  (二)有关报名系统资格审核材料上传功能的技术问题咨询,请拨打电话:400-001-0370,受理咨询时间:5月18日至6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考生所提供的审核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四)资格审核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核,考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公告及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考察和备案结果为准。资格审核贯穿聘用全过程。

  (五)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6月,面试地点在深圳,请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信息,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深圳市考试院:0755-88122018;

  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0755-82132812;

  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0755-88123607。

  附件:1.考生资格审核环节操作指南

             2.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