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无障碍阅读 进入关怀版

进入关怀版
合格标准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深圳市考试院 > 我要查询 > 合格标准

2012年度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合格标准

信息来源: 深圳市考试院 信息提供日期:2013-02-27 00:00 视力保护色:

2012年度一级、二级注册结构

工程师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3号)要求,现将2012年度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础考试

注册工程师(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试卷满分均为240)

二、专业考试

注册结构工程师(含一级、二级)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证书发放事宜请留意本院网站通知。

深圳市考试院

201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