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无障碍阅读 进入关怀版

进入关怀版
合格标准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深圳市考试院 > 我要查询 > 合格标准

2012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信息来源: 深圳市考试院 信息提供日期:2012-09-13 10:00 视力保护色:

2012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和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78号)要求,现将2012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四个科目合格标准为84分(试卷满分均为140分),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资格证书发放事项:另行通知,请留意网站证书信息栏目消息。

 

 

深圳市考试院

一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