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无障碍阅读 进入关怀版

进入关怀版
合格标准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深圳市考试院 > 我要查询 > 合格标准

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信息来源: 深圳市考试院 信息提供日期:2012-02-27 10:00 视力保护色: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号)要求现将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资格证书发放事项:另行通知,请留意网站证书信息栏目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