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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81号)要求,现将2011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级资格:各科均为102分(试卷满分均为170分);初格资格:各科均为90分(试卷满分均为150分)。
二、资格证书发放事项:另行通知,请留意网站证书信息栏目消息。
深圳市考试院
201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