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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 深圳市考试院 信息提供日期:2019-08-16 17:23 视力保护色:

深人考发〔2019〕26号

各有关报考人员:

  2019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将于10月13日举行。为做好深圳市该项考试安排,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9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9〕39号)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粤人考〔2019〕2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10月13日

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中级)

主、客观题混合

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中级)

主、客观题混合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广州设置考区,考点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执行。互联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专业为“出版2科”):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上传学历材料时,上传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专业为“出版2科”):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三)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专业为“出版1科”)

  在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要求

  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19年8月20日9:00—9月3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8月20日9:00—9月4日17:00。

  (一)报考人员注册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3.注册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可直接报名;“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后续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即可报名。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签署承诺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后,阅读《报考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点击“提交”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缴费

  广东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收费标准按照粤发改规〔2019〕3号和人社厅函〔2015〕278号规定,按每人每科73元收取。

  (五)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10月7日9:00—10月11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后,要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深圳市报考人员如发现与本人信息不一致,须在10月11日前到我院查询更正。

  (六)报考注意事项

  1.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在线核验原则上需24小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深圳市此类报考人员须在9月3日前到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11号窗口提交证明材料(附件1),核查无误后,方可缴费。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以《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为准。

  (二)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中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中级)”均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凡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成绩查询及有关规定

  (一)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19年12月中旬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二)有关规定

  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广东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须按照我院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深圳市此类报考人员应留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通知。

  七、监督监管

  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我院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对深圳市报考人员全科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分号码)。

  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我院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报考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证书发放

  深圳市报考人员的证书由我院负责发放,我院接收到上级考试机构下发的证书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发布证书发放通知,无须电话咨询,请相关报考人员密切留意。

  (二)证书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证书”栏目查询证书发放进度和进行证书查询验证。

  九、咨询服务电话及邮箱

  (一)咨询电话:0755-88100099。

  (二)咨询邮箱:ksykwb@hrss.sz.gov.cn。

  附件: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现场提交材料要求

  

  深圳市考试院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