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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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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一、二级结构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

信息来源: 深圳市考试院 信息提供日期:2014-02-27 10:00 视力保护色:

2013年度一级、二级注册结构

工程师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1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础考试

注册工程师(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基础考试合格标准为132(试卷满分均为240)

二、专业考试

注册结构工程师(含一级、二级)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80分)。

证书发放事宜请留意本院网站通知。


深圳市考试院

2014年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