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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信息来源: 深圳市考试院 信息提供日期:2013-01-16 00:00 视力保护色: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2 号)要求, 现将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资格证书发放事项:另行通知,请留意网站证书信息栏目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