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明)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深圳考生(见附件1)。
二、发放方式
提供网上申领(不含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现场申领两种方式,证书持有人可任选其一。
(一)网上申领
证书持有人即日起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公众服务互动系统”(http://hrss.sz.gov.cn/szksy/zwgk/tzgg/content/post_6909831.html)申请证书邮递(费用到付)即可,无需前往现场申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证书的证书持有人请联系邮政部门罗先生,联系电话:15118028656。
(二)现场申领
1.申领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45。逾期未申领的证书将转入后台归档,证书持有人如需申领,可通过“深圳市考试院公众服务互动系统”申请证书邮递。
2.申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6-15号综合窗口。
三、其他事项
(一)合格证明持有人申领合格证明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
(二)此项考试电子合格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制发的纸质合格证明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三)咨询电话:0755-88100099;咨询邮箱:ksykwb@hrss.sz.gov.cn。
附件:合格人员名单
深圳市考试院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