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并享受有关待遇的期限。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2、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如果职工受伤前工作不足一个月的话,那么职工工资应该按照就职时约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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