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十四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监督主要包括其履行下列职责的情况:
(一)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方案;
(三)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
(四)参与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等保值增值计划;
(五)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六)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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