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用人单位、个人或其他组织存在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等违法事实,需要由稽核部门作出行政处理,主办监察员应向其发出《深圳市社保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并根据情况及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其限期退回骗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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