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提升社保监察行政执法水平,龙岗社保分局张小明副局长率稽核科、征收科业务骨干前往辖区各社保管理站,开展了为期4天的稽核案件卷宗评查,并对各社保管理站稽核执法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此次评查工作查新旧稽核系统案件48宗,其中稽核类案件46宗,处罚案件2宗;案件中止2宗,未结案(处罚案件报审中)2宗,已结案(包括销案和程序性结案)44宗,涉及全区八个社保管理站。评查中严格按照市社保局稽核处下发的社保行政案卷评查标准,对今年以来龙岗辖区所办理的社保稽核类案件的案卷进行汇总评查,采取了现场阅卷、集中点评的方式进行,着重对稽核受理与立案、文书送达、办案时效、纸质和电子卷宗几个方面进行仔细检查,确保评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全面提升评查质效。经办案人员自查和龙岗社保分局稽核科审阅后,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记录,并汇总进行交流讨论,以达到促进工作,规范社保执法工作的目的。在评查过程中,张小明同志对各单位社保稽核执法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也就进一步做好社保执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社保稽核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强化社保法律意识,要全面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保法律法规,要把办案流程烂熟于心,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保执法规范化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社保权益。(龙岗社保分局 黄淑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