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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医保异地就医开辟省外现金报销受理渠道

日期:2017-12-14 16:45 来源:市社保局

  近日,我市医保异地就医现金报销启动省外受理渠道民生实事顺利落地,正式对外服务。一是以便民为目标,推动民生实事落地。为积极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我市社保部门在大力开展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工作的同时,对因未办理跨省备案或转诊、未办理或未激活金融社保卡、在跨省异地结算平台之外的医疗机构就诊等原因而未直接住院结算的参保人,确立了省外受理的工作思路,该事项被纳入我市2017年度政府民生实事范围。该民生实事立足于满足异地联网实施结算渠道之外的跨省异地就医人群的医保结算需求,为参保人就诊免除异地报销长途奔波之苦,拓宽了服务渠道。二是以需求为导向,委托代办便捷结算。坚持需求导向,从统计角度按照近三年我市参保人异地就医人次进行排序,确定十个省外试点城市;同时,开展系列基础性调研,借鉴先进经验,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招标选定四家具备资质的代办商保机构,在十个试点城市分别设立受理网点(共计39个受理网点),为我市参保人提供跨省异地就医现金报销受理服务。三是以规范为准则,强化监管高效协同。市社保部门与上述四家受托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协议,强化监管协同。受托机构在省外试点城市设立网点,开通跨省异地医保现金报销受理渠道,以受理及收取报销材料等医保非核心业务为主,而审核医疗费用支付报销费用仍由我市社保部门负责,确保审报销的专业化和准确性。根据协议要求,受托机构均具有国家保监部门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具备完善的异地服务网络、拥有专属服务管理团队、具有理赔工作经验,省外受理网点均配置医学类专业工作人员。同时,为确保受托机构服务网点与我市社保窗口业务标准一致,市社保部门采取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对受托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规范受理业务范围流程与收件清单,并统一使用我市社保受理系统。通过规范流程、强化核心监管,保证对外服务高质高效。(市社保局 周晓真 黄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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