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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等32部门联合印发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日期:2020-01-23 10:43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社会保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打击社会保险领域违法失信行为,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等32部门于2020年1月10日联合签署印发《深圳市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备忘录》中联合惩戒的对象是指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的违反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主要涉及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等严重失信失范行为。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等部门依法依规将失信信息通过门户网站、深圳信用网等进行公示,并推送至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为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有关部门和单位将按照《备忘录》的规定对严重失信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多项联合惩戒措施:如依法限制失信企业申请财政补助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将失信企业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增加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和稽核的频次;限制失信企业参与社会保险业务合作项目;作为金融机构融资授信时的重要参考等。

  守信受益、失信难行,《备忘录》的制定既有利于保障基金安全,又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对构建良好的社会保险信用环境将发挥有力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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