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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华雨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监察履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19-03-04 15:35 来源:市社保局

  单位名称: 深圳市华雨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金龙华广场时代科融中心1713室

  法定代表人:曾四海

  因你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无法联系到相关工作人员,现我局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我局深(市)社稽强催告[2019]C00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监察履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内容如下:

  对你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于2018年10月26日向你单位送达了深(市)社稽罚[2018]002号《深圳市社会保险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至今也未履行缴纳罚款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1、缴纳罚款贰仟元整(¥2000);2、缴纳加处罚款贰仟元整(¥200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自2018年11月11日起,我局每日按罚款金额3%向你单位加收处罚款,加收罚款数额不超过罚款数额)。以上两项款项,合计肆仟元整(¥4000),请你单位缴纳至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指定账户(详见附件《深圳市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稽核处(深圳市福田区人才园5013室)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稽核员:刘丽添,吴梓颖;联系电话:82123959)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