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永固宏业运动用品(深圳)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马安堂社区环城南路32号C2栋201
法定代表人:吴靓思
经查,永固宏业运动用品(深圳)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2016年7月至2017年4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因该单位现已搬离经营地址,且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现依法公告送达深(龙坂)社限令 [2018]B003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2016年7月至2017年4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截至2018年9月3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7717.6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违法事实有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等有关主要证据为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属地社保机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和成世纪名园3栋A座5楼)补缴欠费本金7717.60元,滞纳金2264.74元,共计:9982.34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截至2018年7月25日,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强制征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提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你单位如对本处理不服,可于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60日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稽核员:温海林、邱炳桂,联系电话:0755-89331599)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