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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韩俊金鑫科技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18-04-17 17:42 来源:市社保局

  单位名称:深圳市韩俊金鑫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2208

  法定代表人:KIM JAESOO

  经查,深圳市韩俊金鑫科技有限公司未依法缴纳程世军2015年7月至2016年10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因该单位已搬离注册地址,且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现我局依法对该单位公告送达本案深(福)社限令催告[2018]E00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程世军2015年7月至2016年10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18年1月2日向你单位送达《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深(福)社限令[2017]E0010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缴费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履行催告程序,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福田分局缴纳欠缴养老保险费16474.08元,滞纳金4864.23元,共计:21338.31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截止2017年10月23日,具体金额以实际到帐日为准)逾期未履行缴费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福田分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稽核员:潘铭红、陈嘉雄,联系电话:0755-83460951)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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