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长营电器(深圳)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曹荣根
经查,长营电器(深圳)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足额为蒋绍军缴纳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无法联系到相关人员,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宝西)社限令催告[2018]D00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足额为蒋绍军缴纳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17年7月8日向你单位送达了《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深(宝西)社限令[2017]D002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人民币4836.48元,滞纳金人民币1338.89元,共计人民币6175.37元(滞纳金计算截止2017年4月21日,具体金额以实际到账日为准)。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西乡管理站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监察员:黎惠雯、陈电霞,联系电话:29365519)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