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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华富通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16-12-05 10:20 来源:市社保局

  单位名称:深圳市华富通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同乐社区丁甲岭广德巷28号

  法定代表人:骆敏

  经查,深圳市华富通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龙岗)社限令催告[2016]C005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查,你单位未依法缴纳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社会保险费。我局已于2016年11月5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了深(龙岗)社限令[2016]C005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管理站补缴欠缴社会保险费948651.43元,滞纳金204276.08元,共计1152927.51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截至2015年11月4日,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逾期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管理站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稽核员:张蝶燕、卢咏权,联系电话:0755-28307098)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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