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深圳市佳晨曦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共和社区福和路先裕兴工业园第五栋102
法定代表人:黄其彬
经查,深圳市佳晨曦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现申请公告送达本案深(宝沙)社限令 [2016]C005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查,你公司未依法缴纳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以上违法事实有《稽核报告》等有关主要证据为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第十六条之规定,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沙井管理站补缴欠缴社会保险费172548.26元,滞纳金25880.67元,合计198428.93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截至2015年10月31日,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强制征缴,并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你公司如对本处理不服,可于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议,或者于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察员:王云坤、陈航,联系电话:27686162)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