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深圳市甲木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盐田社区金海路汇潮科技大厦八楼
法定代表人:申秀
经查,深圳市甲木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2015年12月及2016年1月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无法联系到相关人员,现我局依法公告深(宝西)社限令催告[2016]C002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催告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我局于2016年1月22日向你单位送达了深(宝西)社限令[2016]C001《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49993.66元,滞纳金296.09元,共计50289.75元(滞纳金计算截止2016年1月22日,具体金额以实际到账日为准,请于实际缴款日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西乡管理站核定。逾期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西乡管理站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监察员:麦洪辉、陈电霞,联系电话:0755-27586173)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