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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华富通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社会保险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16-05-04 11:05 来源:市社保局

  单位名称:深圳市华富通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同乐社区丁甲岭广德巷28号

  法定代表人:骆敏

  经查,深圳市华富通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未按时足额缴纳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无法联络相关人员,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龙岗)社限令[2016]C02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查,你单位未依法缴纳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截至2016年4月6日欠缴社会保险费56814.84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以上违法事实有社会保险台账、财务账显示等有关主要证据为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管理站补缴欠缴社会保险费56814.84元,滞纳金1951.49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共计58766.33元。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强制征缴,并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你单位如对本处理不服,可于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议,或者于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盐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察员:张蝶燕 卢咏权,联系电话:0755-28307098)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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