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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完善用人单位基本登记信息的通知

日期:2016-03-07 09:28 来源:市社保局

各用人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统一部署,为使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更加科学、合理,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的需要。我市将于2016年7月1日起,按八类工伤风险行业类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根据我局与市场监督部门的用人单位登记信息比对结果,目前仍有5千多家用人单位因登记信息不全,无法确定行业类别。为确保各用人单位7月能按照八类工伤行业类别缴交工伤保险费,请各用人单位登陆企业网上申报系统检查本单位的登记信息是否填写完整或是否与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信息一致(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注册号、法人姓名、单位名称等)。若不一致,请于2016年4月15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所属社保机构完善基础登记信息。

  特此通知。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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