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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华联发精密模具发展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行政决定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15-08-06 16:59 来源:市社保局

单位名称:深圳市华联发精密模具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联合路8号厂房1-3

法定代表人:郑汉深

经查,深圳市华联发精密模具发展有限公司存在未按时足额缴纳20146月至20148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因该单位已搬离注册地址,且无法联络相关人员,现依法公告送达深(龙横)社限令催告[2015]C009号《深圳市社会保险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本催告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查,你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20146月至20148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本金58368.95元,我局已于2015718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了深(龙横)社限令[2015]C004号《深圳市社会保险限期(补足)指令书》,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缴费义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横岗管理站补缴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58368.95元,滞纳金8181.34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共计66550.29元(滞纳金计算截至201555日,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逾期未履行缴费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横岗管理站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监察员:吕伟仪、阮锦成,联系电话:28698380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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