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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发行事宜的温馨提示

日期:2014-05-28 09:36 来源:市社保局

     深圳市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金融社保卡),是根据国家统一规划,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发行,作为持卡人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享受社会保障、金融服务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的多功能智能卡,同时可作为银行借记卡使用。

  我局正积极准备金融社保卡的发行工作,目前已完成合作银行的公开采购,中标的合作银行共12家,详见下表:

 序号

  银行名称

  热线电话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95533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95588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95566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95599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5555

  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5511

  7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961200

  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5580

  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5559

  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5558

  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5568

  1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5595

  由于各银行发卡准备工作进度不一,正式公开发行时间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和办理时间请以我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金融社保卡正式发行后,现有社会保障卡(包括IC卡和磁条卡)将停止制发,但已发行的社保IC卡和磁条卡仍可在23年内继续使用。参保人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合作银行办理金融社保卡换发事宜,首次办理免费。

  有关金融社保卡发行的后续事宜,请以我局网站公告为准,敬请留意。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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