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深圳市江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迎春路8号安华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徐卫东
经查,深圳市江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存在未按时足额缴纳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因你单位已搬离注册地址,且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现我局依法对你单位申请公告送达本案深(福)社监改令[2013]C0003号《深圳市社会保险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27226.07元(其中本金为26839.66元,滞纳金386.41元,滞纳金计算截至2013年12月26日,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的违法行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改正,并将改正情况书面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福田分局稽核科。逾期仍不改正的,我局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处理。(监察员:陈嘉雄、潘铭红,联系电话:83461230)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