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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绰海服饰(深圳)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0-07-03 10:44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名称:绰海服饰(深圳)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象角塘社区中浩润昌工业园A栋101-501

  法定代表人:梁琛珮

  经查,绰海服饰(深圳)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因该单位已被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查封,且无法联络到相关人员。现我局依法对该单位公告送达深(龙布)社限令催告〔2020〕A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我局已于2020年3月20日公告送达本案深(龙布)社限令〔2020〕A2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布吉管理站补缴欠缴社会保险本金100567.29元,滞纳金1566.89元,共计102134.18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截至2020年1月13日,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逾期未履行缴费义务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布吉管理站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稽核员:冯仲皓、程方,联系电话:28533775)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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