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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和盛五金塑胶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监察履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0-10-23 14:28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名称:深圳市和盛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源社区航城工业区河西黄岗岭工业园C栋530

  法定代表人:陆秋云

  经查,深圳市和盛五金塑胶有限公司存在未按时足额为员工刘伟缴交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和原经营地址办公,且无法联系到相关人员,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圳市社会保险监察履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深(宝沙)社稽催告〔2020〕A2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你(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于2020年5月25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深(宝沙)社限令〔2020〕A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本金15905.19元,滞纳金4534.76元,共计20439.95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截至2019年12月5日,实际金额以缴交到账日为准),请于实际缴纳日到深圳市社险基金管理局沙井管理站核定。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沙井管理站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监察员:陈航、王薇,联系电话:27686162)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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