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催告单位:深圳市玉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一楼1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李文光
经查,深圳市玉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未依法缴纳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该单位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现依法公告送达深(龙城)社限令催告〔2021〕D2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催告书》,催告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文书内容如下: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21年5月23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深(龙城)社限令〔2021〕D2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缴纳社会保险费本金34436.99元,滞纳金1283.06元,共计35720.05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截至2021年3月2日,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请于实际缴纳日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城管理站核定。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城管理站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联系人:温儒良、曾健媚,联系电话:89987336)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