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庆礼:
经查,您申领深圳失业保险待遇前已就业,不符合申请失业保险待遇的法定条件。因您联系地址失效无法完成邮寄送达,且无法与您取得联系。现我局依法对您公告送达《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撤销决定书》(深社保失待撤决字〔2022〕070300029号)。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
何庆礼(身份证号码:430422199011******)
经审查,您已于2020年6月至2022年1月与湖南金康光电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以及《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等规定,现我局决定依法撤销2020年12月4日作出的《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准决定书》(深社保失待核决字〔2020〕010080816号)。您的失业保险待遇撤销如下:
一、我局于2021年1月至2021年1月累计向您多发1个月失业保险待遇(多发待遇项目包括:失业保险金1980元),共计1980元。您须自收到本撤销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金额退回至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建大厦支行
账 号:743257951520
附 言:何庆礼+退回失业保险待遇+社保宝安分局福永站
二、我局将依法清退此期间失业保险基金缴交的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您须于上述期限内足额退回上述款项至上述指定账户,并将相关转账凭证交至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宝安分局福永管理站(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华路北110号,联系电话:0755-29605390;电子邮箱地址:siba_fyz@hrss.sz.gov.cn)。
在本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宝安分局福永管理站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公告期满后,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内未提出异议或所提异议无效的,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