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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恋慕尔食品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3-01-30 10:59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深圳恋慕尔食品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渔邨社区嘉宾路4055号城市天地广场东座83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张国强

  经查,深圳恋慕尔食品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按时足额为吴佳佳缴纳2020年11月至2022年2月、2022年4月至2022年8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无法联系,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你(单位)存在未依法按时足额为吴佳佳缴纳2020年11月至2022年2月、2022年4月至2022年8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2年12月26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49794.18元,滞纳金11020.43元,共计60814.61元。(核定明细详见附件,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深圳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稽核补缴申请表》、《社会保险追缴补缴明细表》、《深圳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缴情况汇总表》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大楼502室罗湖社保分局稽核科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的行为和欠费金额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大楼502室罗湖社保分局稽核科)提出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联系人:胡少理、高露    联系电话:0755-82238859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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