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催告个人:谢辉
身份证号:510623197808******
被催告单位:深圳市佳飞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文飞
地址(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滨河路爱地大厦办公楼802
经查,谢辉未依法归还错领取的工伤保险待遇93560元,因无法联系谢辉,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福)催告【2022】Y063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你(单位)谢辉错领取工伤保险待遇93560元、深圳市佳飞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错领取工伤保险待遇23252.83元的行为,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已于2022年10月25日和2022年11月4日分别向你(单位)送达深社保工待撤决字【2022】030000103号《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撤销决定书》,要求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以上已领取的工伤保险待遇退回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保险金)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账号:44201503500059111106
附言:谢辉(电脑号807251852)退回工伤保险福田分局
而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二楼稽核科向我局提出;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联系人:吴礼莹、王丽梅;联系电话:0755-82978540)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