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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艾美美业化妆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4-03-04 17:45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广东艾美美业化妆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嘉北社区人民南路3002号国际贸易中心大厦250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李金桂

  经调查,广东艾美美业化妆品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2023年10月社会保险费的行为。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无法联系,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2023年10月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4年1月17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11423.16元,滞纳金445.50元,共计11868.66元。(核定明细详见附件,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单位生成财务账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大楼502室罗湖社保分局稽核科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的行为和欠费金额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大楼502室罗湖社保分局稽核科)提出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联系人:黄倩莹 胡少理     联系电话:0755-82238851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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