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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每日优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第五十二分公司支付工伤职工周国强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4-03-12 09:38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深圳每日优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第五十二分公司:

  我局于2024年2月8日作出《深圳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深社催〔2024〕第(001)号)。因无法联系到贵单位,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下:

  贵单位职工周国强(身份证号码:442501196911******)于2022年9月22日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查,发生工伤事故时贵单位未为其参加工伤保险。现该职工已向我局提出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规定,您单位应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逾期不支付的,我局将按法律规定先行支付后,取得向您单位追偿的权利。

  贵单位如有异议,可在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说明理由。(我单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联系电话:0755-82239518)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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